黎城镇: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

 时间: 2016-11-04 16:26  来源: 金湖网  作者: 刘广培 杜传洲  点击: 次
  • 黎城镇: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

日前,黎城镇26户新型经营主体(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),在银行办理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960万元,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、农田水利、路网、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修,农业生产工具、生产资料采购及农业生产经营、销售等,激活了农业发展生机。

 

据了解,该镇在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贷款的过程中,认真做了“三件事”:一是强化领导。该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。镇农经站收集整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50多份,对126个种养大户、36个家庭农场、56个农民合作社、2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逐一登记,建好台账,确保贷款的安全性;二是认真推介。该镇农经站主动与县各相关部门、试点银行共同配合,做好项目推介、联系对接、入户调查、项目筛选等工作,有重点地选择8个农户和流转土地的经营主体发放抵押贷款,确保贷款的有效性;三是规范操作。该镇依据《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》,积极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,对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合同(包括流转合同)的合法性、真实性进行审查,协助银行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、资金情况、信用情况进行初审,确保抵押登记手续合法合规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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