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》,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,严肃行业纪律,促进依法执业、廉洁行医。
日前,塔集卫生院召开全体职工会议,组织大家集中学习“九不准”相关文件精神,即: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;不准开单提成;不准违规收费;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;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;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;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;不准收受回扣;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。
纪士湘院长强调,全体职工要严格执行“九不准”,切实加强行风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。同时,要卫生院工作特点,完善工作制度,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