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居者有其屋,安居乐业——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和热切期盼,也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。解决好群众的住房问题,特别是解决好生活保障线以下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,是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问题。“十一五”以来,我县紧紧围绕“建设全面小康社会”和实现“居者有其房”的目标,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,走政府引导和市场供应相结合的路子,不断加大建设力度,不断提高供应覆盖面,解决了城市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。截至目前,全县建设保障性住房80多万平方米,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4100套。
12日下午,在位于人民公园东北侧的金荷花园小区31幢3单元505室内,燃气灶上正煮着粥。45岁的王宽翠和爱人张生春去年10月搬进这套经济适用房,结束了结婚十几年来在城中村租房的漂泊生活。他们在墙上贴了漂亮的壁纸,挂上几幅漂亮的图片,屋里显得整洁、温馨。
“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,过去连想都不敢想。”王宽翠告诉记者,自从上世纪90年代夫妻俩双双从企业下岗后,生活一直很困难。在搬进经济适用房之前,一家人在外面租房子住,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。看着街上越来越贵的商品房,想都不敢想,更别提去买了。2010年1月份,听说金荷花园小区经济适用房竣工,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,我也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提交了申请。经过各项审查,没想到完全符合条件。很快,2011年开始摇号,我摇中了现在的这房子。我这房子每平方米只有1688元,70多个平方拿到手只花了11万多。而和我们相邻的小区,同期价格将近4000元一个平方呢。这里的环境非常好,道路宽敞,一年四季常绿。小区配套设施非常完善,功能齐全,出行也非常方便。王宽翠的幸福之情溢于言表。
园安居梦的何止王宽翠一家。记者从县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,截至目前,全县建设保障性住房80多万平方米,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4100套。其中,建成廉租住房414套,建成经济适用房1380套,筹建公共租赁住房1040套,建成限价房1086套,建设棚户区危房改造1.5万平方米,异地安置180户,发放廉租住房补贴400多户共计140多万元。目前,已有近200户低收入家庭住上了廉租房,800多户住上了经济适用房,3700多名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住上了公共租赁住房。
近年来,我县把住房保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,相继出台了《金湖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金湖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》、《金湖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》等相关政策文件,编制了《金湖县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(2008年-2010年)》。住建局与县监察局、发改委、财政局、国土资源局、物价局、民政局等部门,协同做好保障性住房立项、征地、规划设计、招投标和建设等工作。根据经济发展情况,我县适时调整城区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和住房标准,扩大覆盖面。为保障建设资金投入,建立了以公共财政预算、住房公积金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比例转化为主的投入机制,同时采取BT模式等方式,突破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瓶颈。为了建设质量合格的保障房,近两年,我县提出保障性住房向商品房看齐的目标,要求建设标准和品位不低于商品房,消除弱势群体居住差距。去年以来,我县全面推行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“三房合一”的建管模式,对住房困难家庭实行“应保尽保”,不断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,切实解决城镇“双困”(生活、住房困难)家庭住房问题。
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时,我县始终坚持“透明、公正、严格”六字方针,坚持“三级审核、三榜公示”制度,严把准入关口、阳光透明操作,确保只有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,才能获得申请、申购资格,参加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活动。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活动引进了保全、鉴定、公证等一整套司法监督机制,并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,实现了保障房源、分配过程、分配结果三公开。为确保只为最需要的人提供保障,不仅设置了严格的准入门槛,还建立了售(租)后管理以及退出的全过程监督机制,并且坚持“有报必纠”的监管原则,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性。
会议对黎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站等16个目标考评优秀奖单位、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7个单项奖、何芳等34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。